这事真的有点不太好办。
刘守义的身份是法院的书记官。
力行社的权利很大,可以随意的进行秘密逮捕,但是有一种人,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,他们是没有办法带回去进行审讯的:
法院的!
进入民国以来,国民政府无论是真是假,真想有所作为还是在那演戏,司法建设都有了长足进步。
尤其是进入到了黄金十年,即便是那些西方发达国家,也认为中国的司法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良好阶段。
再加上司法院院长居正,那是中国近代司法体系的奠基人,参与了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》的制定,长期担任司法院院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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